日前,宝鸡市工治办下发通知,将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根据部署,试点工作在市、县工程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在全市各县区、高新区、市住建局等单位全面开展。凤县、眉县和市规划局、水利局为试点重点。市工治办将加强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力争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运用水平,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方面作出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监管体系,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