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重点任务,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狠抓落实,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筑牢纪律防线。
该县纪委监委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以“爱鸟周”活动为重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20余次,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分发宣传单累计11104个(张/条),发布宣传信息16691条,举办讲座、开展科普展览12次。林业部门建立野生动物保护义务监督员制度和志愿者活动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鸟类保护监督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相关单位开展专题监督检查,督促行业部门全方位、多维度对千湖湿地、林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做到严防严管严控。以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为突破口,先后开展专项检查6轮次,累计发现问题22个,行政立案7个,督促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相关线索2条。督促县林业部门改善救助机制,设立值班人员24小时响应机制。截至目前,累计救助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7次。经过市林业专家评估后,市林业站野动保护科、县林业局联合在千湖湿地保护区放飞了救助、收缴的野生鸟类7只。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压实四级林长属地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合力推动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督促林业部门压实局属单位、镇集体林管护分站、420名护林员工作责任,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强化野外巡查巡护,不间断开展线索摸排,特别是对千山、千湖湿地等区域内的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动态监测。加快推进监管区域全覆盖,高效运转林长智慧云平台监测系统。结合实际安装视频监控23处、红外相机20台,配备观测监测仪器12台(套),不断提升信息化管控能力,实时监测鸟类活动及环境变化。(千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