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1-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0件
打印

今年以来,陕西省凤翔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打出三记重拳,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开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专项治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震慑,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重拳一,抓住重要节点,早打“预防针”。以县级领导、各镇各部门“一把手”为重点,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重申纪律要求、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方式,给“关键少数”早打“预防针”,不断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重拳二,强化监督,坚决整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扎实开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专项治理,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采取节前、节中、节后(三段式)督查等方式,开展了无缝隙、全覆盖监督,在全县开展了单位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公款旅游、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农家乐接受吃请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3月份开始,在全县二级事业单位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4个,从中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在省市开展专项治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违规公款旅游基础上,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一并纳入整治内容进行专项治理,9月份,县纪委分两个组,对公车接送学生报名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共检查了县凤中、西中、紫荆高中、纸坊中学、竞存中学5所学校,核查车辆24辆,未发现公务用车。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常规暗访检查41次、检查单位112个、酒店5个、农家乐10个、旅游景点4个、大型超市6个,下发通报2期,公开通报曝光9次22起5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40件,给予党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0人。对未按时报备车辆封存情况的1个镇、4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全县通报曝光。

重拳三,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18年10月30日,凤翔县委召开了2018年度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大会。会上,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少鹏通报了该县换届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据统计,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查处的案例主要集中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办理婚丧事宜、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严鸿林通报了换届以来审计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最后,县委书记王建民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教训,持之以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巩固好整治“四风”成果,今年以来,该县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13次72人,通报典型案件36件。(凤翔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扶风:专案通报一起村班子成员集体违纪违法犯罪案例
下一条:渭滨区监察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