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麟游县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经初核后立案审查16人。该县在巡察工作中,准确把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功能定位,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精准度,为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提供了大量有效问题线索。
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巡察组针对每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近年来该单位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掌握涉及该单位的问题线索情况、平时掌握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以能够发现有助于审查调查的问题为目标,共同研判分析,确定主要工作方向,重点突破。相关职能室根据工作经验和工作敏感性,向巡察组就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的方向和着力点提出建议,提高巡察发现有效问题线索的针对性。
在巡察中,县委巡察组按照提前预判确定的工作方向和着力点,奔着问题去,就有关线索进一步深入了解。对能够提前固定的证据,如对账目票据、会议记录、制度文件依据等予以提取复制,对开展的谈话询问、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力求相关资料随问题线索移交后,即可作为审查调查证据来使用,减少巡察发现问题与审查调查工作在取证环节的重复劳动,提高办案效率,节省办案成本。
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无缝对接,及时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每周沟通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理进度,使移交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察组会同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商分析研判,促进重点突破。 纪检监察室对重要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切实提高问题线索核查的时效性。通过提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进一步增强了巡察工作信服力和威慑力。(麟游县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