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持续推进巡察监督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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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启动巡察工作以来,白河县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加大探索力度,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以“六抓六促”机制为引领,持续推进巡察监督提质增效。

抓组织领导促责任夯实。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部署要求作为经常性任务,专题研究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巡察工作安排、巡视巡察整改及建立巡察制度机制等重要工作,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提出巡察工作要求。坚持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被巡察单位巡察动员会和反馈会议制度,探索《白河县建立“三责一控”工作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巡视巡察整改纳入“两个责任”考核,建立县级分管领导联系督促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抓政治监督促站位提高。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问题研判等方式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紧扣“六围绕一加强”,对照政治巡察问题清单,对标对表开展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和党章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开展常态化巡察,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抓统筹协调促质量提升。结合县情实际认真修订《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巡察工作任务,每轮巡察前详细制定巡察方案,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建立巡审联动机制,结合扶贫项目资金财务审计全覆盖,按照审计先于巡察或与巡察同步的原则,优先安排被巡察单位作为当年审计对象,审计部门对尚未审计但确定开展巡察的单位,优先安排审计,充分发挥巡察精准目标和审计专业体检的优势,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巡察的方式来督促整改,着力破解审计部门缺乏有效问责手段的难题。

抓督导问效促整改落实。每轮巡察结束后,对问题线索及时交办查处,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一对一地反馈;建立“三级书记抓整改”工作机制,压实县、镇、村各级党组织工作责任,限期整改,跟踪督促。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专门成立巡察督导组,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线索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及时、走过场、当二传手的,予以问责追究。建立整改结果公开制度,采取党内通报、干部会议、电视网站等方式,将整改结果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抓协作配合促上下联动。建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机制,巡察办、组与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县委巡察办与市委巡察办密切联系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格局。积极落实“全国一盘棋、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格局要求,先后探索开展脱贫攻坚对村专项巡察、以镇带村方式巡察等,将监督触角向村级延伸。认真落实《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及时报告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线索等重要事项。

抓自身建设促规范管理。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检法司等领域选拔业务骨干,按要求组建了100余人巡察人才库,每年抽调20名左右干部组建3个巡察组,专司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办逐步建立完善了学习培训、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系列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到位,每轮巡察实行“巡察组长负责制”,带着任务巡察,没有发现问题线索的不撤离,对巡察人员明确“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被巡察单位提出“六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对协调配合单位落实了相应的责任,对协调配合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派出29个巡察组开展10轮巡察,巡察党组织179个,发现问题356个,移交线索231件,立案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41人。(白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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