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石泉县召开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题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仁康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龚昌波宣读了《关于开展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的通知》,县纪委副书记罗天东通报了近年来县纪委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见问题。
王仁康传达了中省市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要求,客观分析了当前形势,并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保持清醒认识,扎实落实好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行动,是落实市纪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任务和具体行动,中央和省市的态度坚决鲜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压力巨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长期抓、持续抓,抓常、抓细、抓长,尤其在婚丧嫁娶、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要保持高度警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要细化责任措施,严肃查处八类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主动提醒、主动发现、主动整改;明察暗访组要集中发现问题线索,县纪委要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对反映突出的问题直查快办。通过责任落实共同发力,形成责任立体网络,确保全县风清气正不出问题。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富有成效。会后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报告传达会议精神,做到宣传到位、人人知晓,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明察暗访组要用查处数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对自查自纠不到位、不认真查处问题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