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五项措施促案件查办 1-7月转立案同比增长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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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利县采取五项措施,狠刹党员违纪违法行为,1-7月份,转立案22件,同比增长300%,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0案。共处分23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他人员13人。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明了干部纪律,有效的转变了干部作风,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查案。按照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要求,突出查办7个方面的重点案件,即群众实名举报的信访,科级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违反廉洁自律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司法审判移交的案件,网络媒体公开曝光的案件和违反“八项规定”要求的案件。围绕以上重点,初核群众实名举报信访31件,科级干部20件,损害群众利益10件,司法移交4件,违反五股歪风6件,网络媒体7件。

二是拓宽案件线索查案。每半月开展一次案件线索排查工作,由分管领导组织案件、信访、案管等进行案件线索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线索交案管室统一管理,明确案件主办人,定期进行督办,确保重点案件线索得到及时查处,今年以来,共排查案件线索21起。多途径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及时发现在纠风、执法监察、效能督查中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交由案管室管理。积极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开通了网上举报信箱,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上半年共受理网络舆情7起。

三是建立六项机制查案。①推行初信初访快速查办机制。对案件的初核、立案审批、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各环节办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案件不超过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不超过3个月,立案案件不超过6个月,逾期不能办结的,责成主办人说明原因。②纪委常委包案包片全员办案工作机制。每起初核案件确定1名常委负责,1名主办人、1名协办人具体经办,确保案件限时办结,同时将案件任务分解到各室,落实到人头,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③各镇办案协作机制。将疑难复杂案件交各镇办案协作区办理,有效解决了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④健全案件查办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协调检察、审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调查。如3月初在查办城关镇东关村干部违纪案时,由于案情复杂,涉案时间跨度长、信访问题多、家族势力强、调查取证难,调查时抽调了审计、国土、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一举查清了涉案的主要问题,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党政纪及组织处理。⑤信访听证机制。对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复杂疑难信访,通过会议的形式,向村民代表及信访人反馈调查情况及办理结果,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在查处该县广佛镇八角村群众联名举报村干部利用扶贫搬迁安置违规收费问题,县纪委在查清问题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的同时,将6万余元违规收费资金及时退还群众,起到了良好的息诉罢访作用。⑥案件考核机制。年初将案件查办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各部门,制定科学严密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是依纪依法安全查案。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和安全,在办案过程中,每一件信访案件确定1名主办人为办案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常委为该案办案安全的责任领导,全面夯实办案安全责任,案管室加强办案过程的监督,确保“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对象零伤亡”。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的程序,确保所办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经的起历史检验。制定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镇案县审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查案。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队伍建设,选择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案件检查工作岗位,增强办案力量。定期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各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着力培养纪检监察干部无私奉献、敢于碰硬、秉公执纪的精神。同时,从装备、经费方面给予办案工作大力支持,优先保证办案车辆,对优秀的案件查办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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