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广泛深入开展《行政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确保了《行政监察法》很好的贯彻落实。
一、宣传打造“知法”平台。坚持把《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纳入全县 “六五”普法、廉政文化“六进”、干部教育培训、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考试等工作的总体规划,使之真正成为监督和检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廉洁履职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依据;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日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宣传展板,举办专题讲座、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还编印了以《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政策法规汇编》、《廉政法规考试文件汇编》等书籍400余册,分别发放给科级干部和全体监察干部,保证人手一册,同时组织80余名监察干部进行了《行政监察法》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督查彰显“用法”成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工作手段,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监督和协调、参谋和助手作用。加强执法监察。对确保政令畅通、惠民政策落实、市场经济秩序、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实行重点跟踪督查制,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的监督检查。同时,扎实开展源头治理,完善和严格执行投标、采购、土地出让招拍挂等制度规定,向重大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去年来,排查出相关部门单位问题20余个,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0余份,并落实了整改。强化效能监察。强化重点工作效能督查,对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开展现场督查;强化干部作风效能督查,扎实开展“治庸治散治懒”、“作风转变年”和狠刹“五股歪风”活动,整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并建立完善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效能投诉、领导干部问责等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全县效能监察的制度框架。去年来受理涉及行政效能的投诉22起,办结率100%。加强廉政监察。以围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多形式的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创新监督手段,落实监督制度,如实行约谈制度,落实信访点名接访、听证终结制度,推行“3+1”财务联审汇签制度等。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谋取私利、违规借贷、公车私用、吃空饷等问题组织专项检查。突出查办案件,去年以来,共查办案件31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43人,警示训诫2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加强纠风治乱。2012年以来先后立案28件,探索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纠风网络,组建了600余纠纷队伍。加强对全县学校教育收费、电信行业收费、医药购销和惠农资金兑现等专项检查,去年对28多件正之风案件进行纠正查处;探索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3年累计为5万多群众提供咨询、直办、代办服务活动,石泉经验在全省推广;创新政风行风评议及人民群众满意单位创建工作方法,通过难点集中评、延伸线基层评、扩覆盖全面评的抓点、沿线、扩面的“三位一体”评议工作方法和“三亮三比三评”手段,去年收集群众意见建议98条,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满意率处末位的实施问责,6个单位获省市群众满意优秀(标兵)单位称号。
三、保障提升“执法”水平。加强监察机关建设,不断加强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解决纪委常委正科级待遇,配备非党副局长1名,新增行政编制6个,使纪委监察局机关编制总数达到31个,配齐了各镇纪检监察干部及村监会成员,委局机关办公经费每年人均2万元的标准予以足额保障,监察办案津贴落实到位。狠抓监察干部素质提升,通过“纪检讲堂、培训考试、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了全县纪检干部综合素质;以“创争出”活动为抓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同时,强化干部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制,实行日常督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工作倒逼,加强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执行力,有力地提升了行政监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