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在促进优化投资发展法治环境工作中,通过依法加强执法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行向重点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严格执行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报备、缴费登记、首检纠错免罚制度。同时,坚持纠风治理,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2012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向重点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19个,聘请监督员95人,未发现涉及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级各部门实行了点名接访制度,网站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拓展了投资发展环境信访投诉途径。及时办理有关投诉举报和建议意见,得到了企业和各届好评。2012年,金龙水泥公司提出了有关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协提案,县纪委监察局成立工作组,深入企业村组农户走访座谈,认真讨论分析研究,形成治理工作方案,协调公安、运管等相关部门,成立了货物运输公司,切实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运输的难题,建立了公安、企业、镇村治安联防和矛盾纠纷协调机制有效预防了治安案件频发问题,缓解了企业与周边群众对立情绪,取得了良好地治理效果,得到了企业和各届好评,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提供了经验。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投资发展过程中,群企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现状,坚持教育疏导、协调化解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有效遏制了严重破坏投资环境行为发生。一方面,公安、经贸、招商等部门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调查走访工作机制,分片划区及时掌握投资发展环境动态,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积极主动地协调化解有关矛盾纠纷。一方面,适时组织开展投资发展环境整治活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强行推销、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坚决打击破坏工程建设环境的违法行为,发挥很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2011年6月份,在工业集中区奕超光电公司建设过程中,因强揽建筑材料运输,周边运输业主与建设单位奕超公司、施工单位兴安公司、商混配送单位新泰公司发生矛盾冲突,导致聚众围堵施工车辆、阻挠建设施工、堵塞交通道路等,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协调劝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10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及时制止了聚众破坏投资环境违法行为的激化升级,取得了很好地整治教育目的。去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协调化解涉及投资发展环境的各类矛盾纠纷31起,查处有关案件11起,治安处罚24人,依法维护了投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