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坪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坚持做到“案件线索排查、包案责任落实、办案手段整合、办案质量”四个到位,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水平,取得初步成效。截止目前,该县已立案11件,结案11件,处分14人。
案件线索排查到位。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规范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案件调查和案件移交各个环节组织协调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分别指定一名联系人,每季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召开一次案件信息工作例会,由各单位联系人将本单位已经办、正在办的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相关线索进行收集,会上相互交流,形成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互联信息互通机制。
包案责任落实到位。该县制定了《镇坪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查办案件联系点制度》,7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9个镇、33个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工)委。完善了《镇坪县2013年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班子成员对责任区实行周问、月督、季交流,每周由各自分管人员与联系点对口联系,询问案件查办工作情况,每月班子成员对联系点进行一次巡查,查看案件具体办理情况,每季度组织联系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一次交流,自我压力。对疑难复杂的信访突出问题,逐人逐案登记造册,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包案处理责任,切实解决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和部门、信访不出县、人员不出境。案件查办情况纳入责任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凡查办案件工作不力的,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优评先。
办案手段整合到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会议,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对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跨领域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集相关成员单位会议,强化协调督办,加快案件查办进程。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的界限,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善于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方式和手段,提高查处案件的政治、经济和法纪综合效果。
确保办案质量到位。将全县9个镇、33个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织划分为4个协作办案区,分别由4名纪委常委牵头,县纪委机关相关室对口指导。协作办案区内发生重大和疑难案件的,由对应室负责督导,纪委抽调办案区内的业务骨干联合办案,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组织,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不足、办案力量分散的问题。在抓好日常本职工作的同时,各对应室每月到各协作区了解、掌握办案动态情况,抓好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帮助基层纪委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业务上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