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加强干部监督四项制度执行力
石泉县加强干部监督四项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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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全面实施干部监督四项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把干部监督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县委主要领导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将四项监督制度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集中辅导。全县50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把握。同时将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纳入到全县正在开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列为县委中心学习组的必学内容,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份,发送宣传信息400余条,并适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测试,对测试成绩较差的单位,将约请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推进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或“带病”向县委推荐干部的;对阻扰、制止组工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对接收到反映有关拟人人选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以及不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信息的;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或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及不实材料,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或其托请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等影响公正考察干部的;对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对在干部推荐、考察和选举中拉票贿选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等一经查实,取消有关拟人人选任职资格,并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网络,搭建干部监督信息收集平台,充分调动 “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县委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推荐、考察、考核工作纪律的,从重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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