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创新信访工作推行四级查办终结制度
石泉县创新信访工作推行四级查办终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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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建立村级(社区)预警协查、乡镇(部门)初核查处、县级复查复核、县级联席会议综合调处终结等四项机制,把各级信访纳入 “大信访”,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程序,强化信访事项的督办力度,提高办信办访效率和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推行村级(社区)预警协查机制。负责处理属于村(社区)权限范围的信访矛盾纠纷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做好信访事项的提前预警,协助调查等工作。在接待群众投诉举报后,详细登记,认真记录群众反映情况和诉求,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予以化解或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意见予以答复。同时针对调查结束的信访事项,及时收集和完善调查资料,做好调查材料整理规档工作,对于情况较为复杂或涉及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报告情况。
   二是推行乡镇(部门)初核查处机制。受理本乡镇(部门)管辖和职能范围内的信访矛盾纠纷、信访投诉举报问题,负责办理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上级机制查办信访案件;复查村级办理的信访问题。对属于管辖和职能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双向承诺和主办人等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调查处理书面意见,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超出管辖和职能范围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应向当事人告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并转交给有管辖职责的相应单位受理,同时负责督促办理,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应明确告知不受理理由,并引导其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三是推行县级复查复核机制。县信访接待大厅和县纪委信访室为县级复查复核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受理属县级管辖和职能范围内的信访矛盾纠纷问题和群众的投诉举报;承办上级机关、领导批转的信访事项;转办、督办属于下级办理的信访事项;负责指导全县的信访和信访举报初核工作;组织复核复查下级机关已作出处理结论但信访人尚未罢诉的上诉信访案件。
   四是推行县级联席会议综合调处机制。负责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特殊重大复杂的疑难信访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突出信访问题,形成信访结案意见。并督促检查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突出信访问题措施落实及办理情况,确保疑难、特别重大矛盾纠纷在县内化解,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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