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镇坪县严格按照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安排,结合县情实际,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吃透精神,及时部署安排
该县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该县委政府及纪委多次研究,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迅速作出具体安排,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一是成立机构,确保人员到位。成立了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县检察院、县委办等7个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财政局等18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布了联系电话、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在县党风廉政网和县有线电视台开辟了专栏。抽调4名专职和6名兼职人员组成综合协调、专业技术、监督检查三个组,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制定方案,确保责任到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27号文和省、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了《镇坪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坪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一、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任务分解一览表》,将治理任务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39项具体任务,由7个部门牵头负责,18个部门参与,做到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操作性强。乡镇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常组织专业技术组、督查组到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召开相关会议,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安排下一阶段任务,治理工作步调一致、协调推进。三是落实资金,确保经费到位。该县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大力支持工治工作,由县财政预算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为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有效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其中,营造了浓厚氛围。止目前,累计在省、市报刊上稿20余篇(条),县电视台报道30余条,省市县网站上稿150余篇(条),召开各类会议60余场,参会人数2000余人次。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自查自纠
精心组织。先后组织召开了排查工作专题会、培训会,研究制定了《2010年镇坪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建立了排查工作机制,健全了联络员、月报表、工作台帐等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报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有关报表的通知》、《关于补充填报专项治理相关表格的紧急通知》,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了排查。工作中,既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又安排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排查,找准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从机制、体制、制度层面加以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全面排查。排查工作的关键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该县重点从项目决策、城乡规划管理、土地使用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项目单位进行了排查。各项目单位积极配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为重点抽查和复查工作打下了基础。止目前,累计自查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共63个,其它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项目12个。在自查自纠阶段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各部门自查纠正问题40个(纠正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问题33个,纠正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7个);在专项抽查阶段发现问题1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已整改到位14个。
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检查指导
重点抽查工作全面开展。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排查时间、内容及责任单位,要求每个项目做到“四看”,即看工程相关资料是否收集齐全;看各项手续是否合规;看工程进度是否按时,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看资金是否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重点检查了投资严重超概算项目、投诉举报较多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省市级重点项目及自查“零问题”、“零案件”的单位。4月对城建、国土等部门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项目土地使用权管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和复查,被检查单位自查整改问题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落实整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5-8月,又对2008年以来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底数进行“再梳理”,对反馈问题,立即整改,做到了项目立项审批过程、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情况“五个必查必清”。
复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推进。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项目进行“再排查”,抓好自身整改;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主管部门对补办手续的项目,要提高审批效率,及时受理和审批整改单位报送的申请文件;7个牵头部门要逐条梳理问题,建立台帐,做好分类处理,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8月底,从排查项目是否存在漏项、问题查找是否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案件等方面入手,对全县已排查出问题的项目、2008-2009年尚未发现问题的项目以及未纳入前期排查的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查和二次排查。通过检查,该县项目自查问题查找准确,整改责任、措施到位,未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今年以来,新立项、新开工但未列入排查范围的项目,已落实专人负责,7个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相关项目部门自行摸排,按要求填报汇总了“项目台帐表”、“项目排查表”,并上报市工治办。
新增项目滚动排查和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9月份以后新立项、新开工的项目,坚持滚动摸排,实行零报告,做到了“汇总一批、排查一批”,确保项目应查尽查。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在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项目台帐表、项目排查表和项目整改表。11-12月,在二次复查的基础上又按50%的比例开展项目重点抽查,全面完成了排查、项目台帐上报等工作。
在重点抽查和复查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始终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以自行纠正、适当处理为主,依法依规、分门别类作出处理,及时有效纠正。同时对应付差事、不认真排查和整改措施不力的部门,严肃批评,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通过排查和整改,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意识明显增强,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全县新上项目在决策和审批程序上,逐步趋入依法合规、科学民主,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规划许可、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上,做到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认真履职,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部门履职基本到位。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均能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职,不存在监督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主要做好了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项目决策工作,严格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安排县计划、城建、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严格要求项目责任部门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要求,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查力度,对资料不齐、不规范的停止为其办理相关业务,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加强了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审批监管。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有效避免了未批先建、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等行为,规范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确保了建设项目设计规模、标准的科学性和项目建设质量的安全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开展了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六个环节,即抓好工程规划设计、概预算审核环节,抓好招投标文本审核环节,抓好公示制度的执行环节,抓好评标委员会会议评标环节,抓好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签订环节,抓好监理招投标环节,并对程序不到位、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按程序进行。三是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建立巡查台帐,对项目用地进行跟踪服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的用地手续报批工作,对不办理用地手续的建设单位,国土部门进行立案查处。积极协助省市部门对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进行了清理,有效解决了全县项目建设未批先建、违法用地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程序,坚持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了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提高了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了工程监理机构、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了管理。六是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细化安全措施,防范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七是加强了政府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报批,加强了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监管,规范了物资采购活动,促进了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同时积极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排查力度。
工程治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目前,正在着手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和制度。建立了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和建档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坪县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管理办法》、《镇坪县廉情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通知》,转发了《陕西省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陕西省工程建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办法(试运行)》、《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重申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的通知》,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全县投资环境整治和正在开展的以“热爱镇坪、建设镇坪”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严格实行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报备、缴费登记制度,重点解决了项目落地难、人为设障掣肘等问题,在一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治理上成效明显。
案件查处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坚持把廉政教育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重点对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进行法规纪律教育,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坚持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和监察员,认真执行《镇坪县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案件查处协调机制,积极做好与公安、检察、审计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有关室的协调工作,严查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纪违法案件被立案查处。
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