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石泉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为推动石泉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转职能---突出主业 攥紧拳头
一是全面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共梳理出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20个。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取消或不再参与108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2个。二是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优化职能配置。撤销纠风办、党风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监察综合室、效能办,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案件一室和二室;以上各机构调整及领导职数和工作人员在原有职数和编制范围内进行内部调配。三是对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实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作出部署,下发《进一步明确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分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和部门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镇和部门不得分管财务、接待、采购、招投标、基建等工作,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出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统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全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实行统派直管,对未设立纪检机构的单位由现有的派驻纪检组协助分管,实现了执纪监督全覆盖。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对信访、纠风、执法等方面的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出台了《石泉县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清理出涉及县管干部案件线索10件,初核初查案件线索22 件,转立案14件。处分3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人。
转方式---源头防腐 抓早抓小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邀请市纪委主要领导对全县党员干部作“新时期反腐倡廉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对县、镇、村三级440余名党组织书记进行廉政从政教育,并组织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一个明星区长的堕落轨迹—周良洛受贿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各级纪委查办的典型案件,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执纪、监督、办案、问责这些主业来健全完善制度。年初制定印发了《2014年作风建设和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目前正在着手健全纪检监察专员巡查制度和建立健全办案表彰激励机制等;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社会监督、信访核查四种检查方式,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处分违纪违法人员、倒查责任、堵塞制度漏洞上,更加注重监督检查结果和效率。加大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力度,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是抓好行政监察工作重点,重点抓好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处置问题、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小金库”治理、干部队伍“五股歪风”等五个专项整治,以整风精神整顿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和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角色转变到监督检查上来,突出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上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转作风---严明纪律 铸造铁军
一是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查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整改。同时还利用信访直通车制度变“上访”为“下访”、变“约访”为“主动访”,在田间地头、农家大院等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纪律要求,制定出台《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在委局机关开设“石泉讲堂”,坚持“每周一讲”,各职能室轮流讲授和交流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高干部业务素质。三是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县纪委对国土局纪检组长上班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有力地严肃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纪律性。四是强化办案人员作风。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必须尊重事实,严禁自行消化案情,严禁收受好处,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徇私办案,对违反纪律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查处,绝不袒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