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深入推进乡镇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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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纪委在总结乡镇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协作区全年共初核破坏和妨碍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影响农村稳定、损坏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等案件线索5件,转立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挽回经济损失 8.1万元,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结合实际,建立制度。针对各乡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力量分布相对不均、办案数量相对不平衡,县纪委有效组织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联手办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同时组织各纪委(纪检组)异地办案、交叉办案,避免和减少“关系网”的干扰这一目标,结合在全县开展的案件查办工作调研和各乡镇、各部门实际办案情况,将全县12个乡镇和33个县直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划分4个办案协作区。为了抓好此项工作,实行纪委常委包抓负责制,由县纪委4个常委,每人分包一个协作区,加强对各协作区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具体开展对各办案协作区及其成员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一律编入协作区,统一调度使用。

 

  二是多措并举,落实制度。通过加强干部培训、指导办案等相关措施,将办案协作区制度彻底抓好,抓出成效。坚持分片召开各协作区会议,县纪委分管案件常委、包区常委、业务指导职能室负责人、协作区成员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部参加,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听取前段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排查案件线索,安排后段工作。有力地总结了经验,激励了先进,推动了后进。加大对协作区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与指导。每年都举办一次办案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调查取证、谈话、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各个环节。组织协作区成员单位参与办案,协作区单位有重大案件,由县纪委派人牵头,要求各成员单位至少有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各室办案,适时适当组织部分协作区干部参与。

 

  三是注重创新,延伸制度。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以来,通过每年重新划分协作区和建立办案人才库,不断对其进行创新,从而实现了制度的延伸,为案件查办工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如果协作区单位长期在一起,人员过于熟,干部接触层面窄,信息量相对少,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互帮互学。依托办案协作区,挑选政治素质高、政策法规熟、财会等专业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办案人才库。对人才库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为突破案件提供了人才保障。

文章来源:白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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