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近日,旬阳县在全县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知书、告知书、建议书、报告书 “五书”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各级党委(党组)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本级党委(党组)负责人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通知书: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年初向反腐倡廉工作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发送通知书,将其牵头和参与落实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通知到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告知书: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年初向反腐倡廉工作各牵头负责的领导同志发送告知书,将其牵头负责的年度反腐倡廉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告知领导本人。
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或牵头负责的领导同志存在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发送建议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并限期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书: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上报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书。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终工作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重点内容。对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旬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