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推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同时,推行了《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接访人和信访举报人相互承诺,签订双向承诺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信访工作秩序明显好转。在接访过程中接访人向信访人做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依法办理,按期办结,及时反馈的承诺;要求信访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做出依照党章、条例、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途径、程序、方式依法信访,遵守信访工作秩序;自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之日起,不再重复越级多头信访;接受党政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提出党章、法律、法规、政策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承诺,并签订双向承诺书。通过相互承诺,进一步稳定了信访人的情绪,也增进了信访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做到相互监督、诚实守信。
二是信访工作责任更加明确。信访受理后,由主管领导及时签署处理意见,明确信访主办人、协办人和督办人,实行信访包案承诺制。信访主办人对所承办的信访件包调查、包信访答复、包回访教育、包息诉罢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承诺。在信访处理过程中,严格实施《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严格追究信访主办人的责任。2008年度我县未发生一起信访责任追究案件。
三是重复访和越级访明显减少。纪检监察受理后,要求信访人严格遵守承诺,不得重复和越级上访;纪检检查机关及时落实信访主办人和协办人,按照初信初访快速处理制度,及时办理,按期办结,并书面答复信访人,征求信访人的意见。2008年共受理属纪检监察信访46件,比上年同期下降8%,受理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3件,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5%,信访按期办结率和署实名信访回访回复率均达100%。共解决缠访问题1个,2名缠访户息诉罢访。
文章来源:宁陕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