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四到位”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打印


    岚皋县在抓好县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同时,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一并纳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报告范围。通过 “四到位”深入推进全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认识到位,明确报告内容。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个人应该向组织报告的主要内容。

 

    措施到位,将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不上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报的采取组织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其按时上报。

 

    补报到位,实行零报告制度。报告人需在事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报告的,应说明原因,及时补报。同时,该县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实行零报告监督到位,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县纪委不定期抽查检查领导干部填写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就是否如实填写进行调查核实,对虚报或隐瞒不报的实施问责。

文章来源:岚皋县纪委


上一条: 白河县四项举措强化信访工作
下一条: 汉滨区从源头上解决群众低保信访问题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