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紫阳纪委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对2012年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年度“廉评”不合格的2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训诫谈话。
根据廉评要求,领导干部要在年初结合自身工作“定廉”;年末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向纪委考核组“述廉”;会上通过背对背民主测评的方式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廉评”;会后通过随机点名方式选取的部分干部职工以个别座谈的方式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一步“评廉”。考核分数将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职务晋升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县纪委分别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测评分数进行了反馈。同时启动了警示训诫谈话程序,对27名廉洁自律“基本廉洁”率高于10%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训诫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