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河围绕“四廉”狠抓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宣廉。结合科学发展观和党员先进性承诺等主题实践活动,以“听民声、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为活动载体,采取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等,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实行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利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例举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从而营造反腐倡廉宣教大格局,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自觉性。
二是全面述廉。坚持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年终,从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县委考核组,分赴乡镇和部门召开年度考评工作会议。乡镇由全体机关干部工作人员、所属事业站所负责人、县驻乡镇机构的负责人及全体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廉政监督员参加,部门由全体机关干部及下属事业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廉政监督员参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公开述职述廉。
三是客观评廉。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时,县委考核组发放廉勤测评表,组织该单位全体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民主测评,按照好、一般、差三个格次,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考核组还通过个别座谈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客观评廉。对勤廉测评较差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由县纪委和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警示提醒谈话。
四是从严查廉。认真开展对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审计和信访制度。在换届前后对组织交流安排或已经交流的调任、转任或轮岗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由县委组织部向审计局发出审计立项通知,主要是对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主要经济指标、主导产业任务完成情况,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计。认真落实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经审查认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情况比较严重但未构成犯罪的,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对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腐败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采取警示训诫、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帮其认识和改正,筑牢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文章来源:白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