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举行首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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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旬阳县组织对10名正在公示期内、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皇甫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武文到场巡考。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陕西省纪委今年重点推行的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之一。举行廉政法规考试,标志着从此以后新提拔领导干部都要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暂缓任用。考试成绩将在拟提拔领导干部任职公示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这一措施将有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廉政知识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文章来源:旬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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