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纪委严格复查复审 化解群众重信重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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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探索解决和处理群众重信重访问题,去年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复查复审暂行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逐级审核、逐级终结,上下联动、逐级负责”的原则,使重信重访问题逐一得到解决,重复访、越级访明显减少,有效化解了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起到了大事不出县的保障作用,促进了全县的稳定和谐与发展。

 

    2010年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复查复审信访案件3件,经复查复审重新给予调查结论3件。今年至目前受理复查复审信访案件1件,经复查复审维持原调查结论。

 

  一、认真排查分析,实行台帐管理。坚持每月信访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和急件随时排查制度,信访排查做到“四不放过”,集体会审,责任到室,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分类实行台账管理。按照初信初访分级抓,重信重访包案抓,突出信访问题成立班子专门抓的要求,落实了信访案件办理责任。对拟启动复查复审程序的重信重访问题,排查会上认真分析其初信初访是否调查清楚、处理到位,处理结果是否及时反馈等情况,为开展复查复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坚持复查原则,严格程序办理。县纪委在复查复审工作中,严格实行信访案件复查复审责任制,采取案卷审查、责令补查、直接调查等方式,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明确包案领导,确定主办人,实行“四定四包”,即定主办人、协办人、办结时限、办案质量,包调查、处理、思想疏导、息诉罢访,并由主办人、协办人在调查结束后负责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举报人反馈。凡受理的复查复审信访案件均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包抓化解工作机制,坚持事实查不清不放过,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上访人不罢访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好复查复审信访案件。同时,县纪委根据案情需要,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复查复审,把握政策界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信重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三、现场答复反馈,力促息诉止访。在重信重访问题中,有的确实因问题没有查清、处理没有到位而引起信访人不服,但也有一些胡搅蛮缠的上访人,不管组织上怎么调查处理,如果不满足其要求,达不到个人目的,始终坚持不服,坚持上访。面对类似情况,县纪委坚持实事求是,重事实,重证据,采取书面答复函、召开反馈会、组织信访听证会等形式,及时将复查结论公开公正答复上访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2011年1月,双河口镇一村村民吴某,反映该村支书不公开村务财务和违规集资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双河口镇调查核实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吴某,吴某不服镇纪委调查结论,多次到县纪委上访。2011年2月,县纪委启动复查复审程序后,在调阅镇纪委有关调查卷宗的同时,又做了一些补充调查。经复查,县纪委将“维持双河口镇纪委的调查处理意见”的复审结论书面答复吴某。县纪委于2011年4月14日在该村组织召开由村民代表和信访人参加的信访案件复查复审情况答复听证会,调查组通报了信访人反映问题的复查结果,让全体群众代表对调查结果进行听证,通过这种现场互动的方式,使信访人消除了疑虑,有效化解了该起信访问题,维护了农村基层稳定。

 

  四、落实分级负责,严格审查监督。县纪委启动复查复审程序后,对基层办理信访案件履职情况严格审查监督,对由于履职不到位,致使信访人屡诉屡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0年,县纪委对复查复审重新给予调查结论的3个乡镇信访案件主办人实施了诫勉谈话。

 

  通过复查复审,逐级审查,逐级把关,及时纠正,回复到位,跟踪到位,保证了办案质量,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有了大幅提高,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全面快速提升。

文章来源:汉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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