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阴县对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对全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检查,整体工作呈现出“四大”亮点:
一是实施范围广泛。把县委、政府各工作部门,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各镇党委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省驻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范围,实现实施范围全覆盖,且有条件的镇把实施范围延伸到村;
二是风险排查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在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个人找、群众提、班子集体定的方法,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权以及涉及人事权、财权、事权(管理权)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认真查找出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岗位工作人员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找准、找全廉政风险点;
三是管理目录完善。根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划分三个等级;廉政风险等级确定后,编制出廉政风险管理目录,逐项列出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等内容,经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后进行了公布,便于评议监督;
四是防控措施给力。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党纪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活动,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和财政投资评审、“三会一课”等制度,健全防控长效机制;通过优化权利运行流程、召开民主生活会、实施岗位廉勤承诺、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措施,确保岗位权利行使得当。
文章来源:汉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