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石泉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委五楼会议室首次对新提拔2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政从政意识。
这项新举措是贯彻落实陕西省纪委今年推行的“五项制度”之一。为了搞好这次考试,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出台了《石泉县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教育室从市上组织回市纪委监察局编印的《廉政法规学习读本》100册,共分四部分,一是党的三代领导人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二是党纪条规;三是法律法规;廉政法规考试相关规定,为新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学习复习资料。考前县纪委副书记崔荣明,组织部副部长陈小平召开考务人员会议,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监考人员10人,负责主考、副主考、巡考、监考、考务、阅卷等工作。这天上午县纪委常委汪晓剑在考场上宣布了“考场纪律”,每名干部每人一张桌椅,带着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考号入座。8:30正式开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先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红星,亲临考场主考。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鲜从平担任巡考。考场次序井然,一片安静,只有翻书声、答题声此起彼伏。经过2个小时的开卷考试,最后通过阅卷最高的得分97分,最低的82分,均通过了廉政法规考试关。
参加考试的一名干部对笔者说,为了考好这次试,干部考察公示后,花费了一个4、5天时间,把《廉政法规学习读本》反复读了三遍,有许多法规由于工作关系过去都没有接触过,这次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收获不小掌握了不少知识点,对于干好本职工作具有积极地教育引导作用。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