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落实“四个第一”加强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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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镇坪县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全县信访总量下降,无恶性事件,无群体性事件,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镇坪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别抓,职能部门共同抓,确保全县大局稳定。一是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健全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联席会议,县委副书记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信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和召集人,加强了领导力量。二是夯实信访工作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其他领导一职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职能部门共同抓的格局。

把大接访活动作为第一载体。一是深入开展群众点名接访,将领导干部大下访引向深入。镇坪县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了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利用公示牌和政府网站,将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受理范围、办理程序、信访人权利义务向社会公布,向群众公布。二是启动一站式接待大厅,建立解决信访问题直通车。把信访工作融入群众工作,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建立了“一站式”接待大厅,实行“一站式”接访、“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模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救助、司法等手段处理信访事项。今年以来,县级领导31人下访,接访群众135批246人次,解决问题145件;各镇各部门领导及机关干部767人参与下访,下访群众1458人次,解决问题432件。对接访中需要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召集相关部门集中办理、调处,落实责任,限期办理。

把解决问题作为第一原则。一是加大投入解决一批。一方面妥善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解决信访特殊疑难问题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门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个案;另一方面投入资金帮助突出信访人发展生产,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信访、涉关部门、各镇参与,在全县范围内确定长期上访户对象,采取“一户一法”的办法制定出每户发展生产的具体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帮扶和转化。全县已落实帮扶户7户,投入资金20万元,使其安心发展生产,从而没有精力顾及上访,自觉地放下上访或推迟上访、减少上访次数,达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的目的。二是领导包案消化一批。对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和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逐案落实“一名县级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议纪要、一套稳控措施”。今年以来化解各类积案10余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三是干部下访化解一批。结合干部作风深化年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农户、深入街道社区,到现场一线调查民情、调处纠纷,推进矛盾就地化解、问题就地解决、苗头就地控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不出县”,切实维护全县和谐稳定。

把健全机制作为第一保障。一是建立健全信访督查督办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主办员职能作用,有效推动“事要解决”,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案结事了。二是推行信访事项“蓝、黄、红”三色提醒单制度。信访事项承办单位(责任主体)超过规定期限,在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通过电话、网络、书面督办以后,未在常规督办时限内办结的,启动“蓝、黄、红”三色提醒机制,首先,向承办单位发出蓝色信访事项催办单,以示提醒,并限期办结;蓝色提醒单发出后,承办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办理,既不答复,也不说明理由,发出黄色信访事项提醒单,以示警告,并限期办结;凡黄色提醒单发出后,承办单位仍在规定的时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也不说明情况的,或者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出红色信访事项提醒单,限期办结,并启动责任追究,同时,将“蓝、黄、红”三色提醒单制度纳入信访工作考核体系,实行高额扣分处罚机制,分值从信访工作百分制量化考核中扣减。三是建立信访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前,开展充分细致的信访维稳风险分析评估,落实工作预案,提出对策建议,努力降低社会风险、减少矛盾纠纷。四是建立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以县信访一站式接待大厅、各镇各部门接待室为平台,充分发挥联合接访的机制效应,实现信访问题快速接访、快速交办、快速处理、快速答复、快速化解,确保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在初始阶段得到答复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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