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以案说纪、以案明纪的实际效果,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该县自2008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以案明纪的效果。
2008年以来,该县共审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8件,选择在一定范围或领域带有典型性或普遍性的退耕还林案、贪污挪用救灾物资案、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16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其中,仅2011年,在办结的11件立案案件中,选择了7件案件实行了公开审理。通过公开审理,不仅使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切实维护和保障,而且使参与公开审理的所有当事人亲身经历了党纪国法的再教育,纪检监察机关的“教育、保护、监督、惩处”职能体现更加明显,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的教育效果更好。
2011年6月,在县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吴高铭同志的亲自指导下,该县三阳镇纪委对本镇联桥村党支部书记储某某、村代主任方某利用职权,截留粮食综合直补资金、设立账外帐违纪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镇纪委书记、镇纪委调查组、审理组、驻村干部、被调查人、信访人代表和发案村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二十余人参加了公开审理会。
通过公开审理,在会前对镇纪委的调查处理意见一直有抵触情绪的村代主任方某深有感触地说:“公开审理,不仅给了我一次申辩的机会,解除了之前心中的疑惑,而且也使我真正从灵魂深处受到了教育,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信访群众代表方某某说:“我们反映的问题,镇纪委调查核实后,虽然将情况给我们作了反馈,但我们一直心存疑虑,害怕镇村官官相护。今天的公开审理摆明了一切事实和依据,证明调查组是真查了,认真地查了,我相信镇纪委。以后再有村组干部违法乱纪我还向纪委反映。”
参加公开审理大会的干部群众也说:今天的公开审理大会,也等于给我们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党纪法规教育课,使我们知道了什么是违纪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违纪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文章来源:案件审理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