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紫阳县纪委按照中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结合该县实际,狠抓文件精神,积极贯彻落实,确保了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基本规范健全了乡镇纪检组织。该县21个镇全部设立了纪委,每个镇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并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部分镇配有专职纪检干事1名,纪委委员4至6名,在210个行政村的党支部设立了监委会,配齐了村监委会主任,实现了县、镇、村三级纪检网络的全覆盖,基层纪检组织的健全保障了农村纪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切实加强了乡镇纪检干部的管理。今年10月,该县纪委组织了新选举的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了为期一周的任职培训,培训旨在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开展农村基层纪检工作。与此同时,认真执行了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每季度与乡镇纪委书记谈心一次,了解其思想、工作及生活等动态,切实关心关爱了乡镇纪检干部。另外,还建立了乡镇纪检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基本完善了乡镇纪检组织工作保障机制。目前,全县21个镇纪委都配备有办公场所及基本的办公设施,乡镇纪检干部办案补贴均按规定的每人每月220元下发,软硬件的保障大大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为顺利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