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四措并举”从严整治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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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市纪委安排部署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后,石泉县采取多项措施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案件线索94件,初核初查88件,其中初核了结36件,转立案52件,结案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立案数、处分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160%、46.3%,收缴违纪资金160余万元。

建立包抓责任制度。制定下发《实行委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联镇包抓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制的通知》,由7名委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联系包抓11个镇,切实加强对各镇纪委的督促指导。主要督导内容包括:督导包联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督导包联镇发挥镇纪委办案协作区作用,及时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等四个方面。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定期巡回基层下访,公布“12388”信访举报电话,开设网络信访举报专区,实行信访举报线索登记备案和查办销号制度,对案件线索集中排查、统一管理、规范处置,坚决做到有访必核、有案必查。截至目前,共接收各类信访举报152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34件,信访总量同比上升12%,初核率100%。

强化办案协作力度。及时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反腐败协调力度。切实加强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了信息互通、案源共享,上半年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6件6人,县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3人,使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得到了及时有力的查处。同时,认真落实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调整了镇办案协作区包抓领导和责任室,上半年镇和部门纪委共开展交叉监督检查5次,3个办案协作区采取协作方式查处村官违纪案件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推行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认真执行县镇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先后下派3名委局机关干部到3个办案协作区指导办案,抽调6名镇和部门纪检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4名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办案,8名干部参加中省纪委培训中心业务学习,近期又组织各镇纪委书记参加了全市镇纪委书记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将查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7月中旬对办案滞后的4个镇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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