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建立五项干部作风考评机制
打印

紫阳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民意调查、按期汇报、督查问效、激励保障、考核奖惩五项干部作风考评长效机制,力促作风转变常态化。

一是推行民意调查机制。成立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社会动态、舆情信息、群众普遍关心的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热、难、急等问题,定期开展调查,建立起全方位、常态化的社情民意收集机制,及时搜集整理、分析汇总。对干部作风转变工作进行民意测评,分序排名,一对一向测评对象反馈,并把民意测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各镇各部门每月月底定期报告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情况。各镇各部门干部每周例会定期向领导汇报作风转变工作情况。各镇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干部作风转变工作专题会议,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各镇干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小组议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小组群众会,倾听群众意见,做到在群众身边转变作风。

三是实行督查问效制度。建立转变作风常态化监督机制,县、镇两级督查考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工作滞后的及时预警提示和通报督办。充分发挥县民调中心农户电话查询系统的监督功能,广泛采取入户访、实地看、现场查、开会听、电话问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生活和工作作风情况。实行“月督查通报、季督办考核、半年巡评、年度奖惩”的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督查通报问题台账,对通报的干部作风问题,确定专门领导负责,进行跟踪整改。对损害群众利益、涉及违纪违法的,一律交由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是健全激励保障制度。坚持“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论”用人导向,出台《紫阳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和《后备干部到工作一线挂职锻炼制度》,把干部作风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与干部工作津贴、绩效工资、评优树模、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相挂钩,激励和约束干部自觉联系服务群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加强人文关怀,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干部工作生活条件,有效增强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将干部作风转变工作纳入全县各级年度目标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实绩评价考核体系。对年度考评位居全县排名后3位、且群众满意度低于75%的镇和县直部门,一律不得进入优秀考核等次,单位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进入优秀等次。对镇干部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个人年度考核优先进入优秀等次,在干部考察时予以优先推荐;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由镇纪委实施诫勉谈话,限期改进;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个人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个人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予以待岗培训。在镇干部提拔中,增加民意调查考核,电话随机抽查包联户满意率,凡拟提拔对象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实行“一票否决”。


上一条:石泉县公务接待会议实行公开招标定点服务
下一条:镇坪坚持“三个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