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白河县纪委围绕县委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严明七条纪律,强化效能建设,确保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严格岗位职责过错追究制度。凡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能职责,致使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依照相关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是严格“一个窗口对外”工作机制。凡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内容一律在机关办事窗口实行“六公开”。
三是严格重点工作问责制度。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被县委督查室或县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或给全县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道歉。
四是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凡发现有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非公务接待到农家乐和娱乐场所吃喝玩乐;参与各种形式赌博等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由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
五是严格执行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相关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建设优质服务窗口,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六是严格执行效能投诉受理查处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健全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渠道,凡因无故不受理或不及时查处影响效能的投诉,对机关效能建设形象造成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是严格依法行政。凡因违反《行政许可法》,给国家、集体和行政相对人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白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