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三项措施力促村级干部拒腐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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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下,平利县出台三项措施加强村干部管理和监督,严防“最后一公里”腐败。

该县要求村“两委”正副职、村监委会主任和村文书,每周星期二、星期五固定两天时间在村党员活动室集中办公,其他时间轮流在村党员活动室值班。值班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民聚集地公开,方便党员群众联系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了值班人员的八项主要职责,以及各类事件的办事流程,确保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不定期对村干部值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制度落实,工作纪律严明。

制定出台《平利县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审计对象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参与村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组织成员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计主要事项包括履职期间的财政预算资金收支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等12种事项。审计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届中、届满和离任必审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审计结果向审计对象所在村村民进行公布,并作为村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平利县借鉴“统派直管”成功经验,将全县137个村和5个社区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部由所属镇纪委直接分管。镇纪委通过村监委会直接监督各村的财务收支、政务公开、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实现对村集体“三资”的直接监管,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全面推行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和“四议两公开”全程纪实,进一步规范村级各类事务办事流程,打造阳光党务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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