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狠抓工作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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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 狠抓工作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在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6日)

郑 光 照

 

    同志们:

 

    我代表安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紧贴中心工作,服务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围绕加快安康突破发展,重点对扩大内需、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双创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了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深化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构建完善了以“六条纪律规定”、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和涉企检查报备、收费登记、首检纠错免罚为主要内容的投资环境保障机制,强化对西康铁路复线、安毛高速、十天高速、安康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的监督,处理涉及投资环境案件18件。会同有关部门对清收涉政不良贷款、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土地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抗洪救灾工作纪律督查和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监管,促进了抗洪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注重工作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全省反腐倡廉新老五项制度,点名接访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办案协作区制度得到巩固发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全市2425个村监委会基础建设达到“六有”,监管作用进一步显现;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并规范运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全面推开。结合实际,继续推进安康地方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完善了便民服务和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丰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载体,推行了“五书两册”制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初信初访快速处理、信访案件复查复审、重告案件层级监督制度;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行岗位廉政承诺评议制度,探索了岗位廉政监督新途径。这些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受到了各级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三)加强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日常教育、考核管理、工作保障机制,巩固了大宣教格局。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集中学习800多场次,全市24162名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推行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讲课695场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创建廉政文化“六进”示范单位66个;举办“清风和韵”、“吉祥安康”廉政文艺晚会,有6个节目在全省评比获奖。加强廉情监督,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领导谈话257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53人次,诫勉谈话87人次,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217人次,在2个县区6个市直单位开展了岗位廉政教育试点工作。强化领导干部述廉、“考廉”工作,市县两级110名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对6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52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考廉”,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深化规范公车管理、严禁赌博、规范公务接待、治理文山会海、改进新闻报道“五项整顿”为主线,深入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围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精简会议和应酬活动制发文件,严格公车编制管理、购置备案制度,完善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实行公务接待定点采购制度,全市“三公消费”支出明显下降。开展“小金库”专项“回头望”和延伸治理,对110个社团开展了自查和重点检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县两级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178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的49个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有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对安康黄冈学校师生集体食物中毒、汉滨区违规发放蚕种等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和问责。坚持纠建并举,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和政风行风问卷测评活动,对群众提出的460多条意见进行了督促整改。

 

    (五)重视案件查办,维护了党纪国法严肃性。201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61件次,初核500件,立案132件,结案1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市上重点对个别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采取综合手段有效解决群众信访突出问题,各级共受理点名接访群众886人次,解决问题776个;在4个县区开展了信访听证终结试点工作,听证终结疑难信访问题6起。推行案件公开审理30件,抽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117件。深入开展《案管条例》试点工作,围绕案件监督管理“五项职责”,明确了20项经常性工作任务,案管工作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受到中央纪委案管室的高度关注。

 

    (六)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以创先争优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创建活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市纪委常委会一班人带头抓学习、搞调研,坚持科学决策、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已有7个县落实了纪委常委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增设机构11个、增加行政编制40名,加强了办公装备配备,调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在7.18洪灾面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拉得出、顶得住、打得赢,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高度评价。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新形势的科学判断。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从我市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干部作风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1年主要任务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善惩防体系的关键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任务部署之中。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靠制度创新深化和提升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安康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今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要围绕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双创巩固提升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高度关注民生,围绕富民强市,重点检查民生工程、收入分配、促进就业等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全市集中开展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便民服务,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点名接访、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立足安康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的规定和财经纪律,着力纠正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行为;加大力度治理庸懒散的不良习气,着力纠正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完善惩防体系,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按照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抓紧落实市委《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深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宣传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县、乡两级换届后新任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培训。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举办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展,积极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重视舆论监督。继续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

 

    2、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注重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案件。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有案必查,重点抓好自办案件,没有自办案件的,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纪委说明情况;充分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和县区异地联合办案制度的作用,对下级纪委难以查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加大协作办案力度,必要时上级纪委可直接立案调查。继续推进案件公开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做好中纪委《案管条例》试点工作。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使用的监管。清理公路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重视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全面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重点整治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纠风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继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单位活动。

 

    4、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各项改革的全过程,及时堵塞体制转换中的监督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把握整治重点,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深化专项治理,努力遏制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势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继续抓好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自查自纠“零申报”或群众有反映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巩固治理成果,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四是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和购置备案制度,强化公务车辆节假日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2、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抓好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各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完善配套制度,把握政策界限,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或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继续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逐步推行公务卡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和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3、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开展换届专项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4、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统筹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结合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力度。要以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重点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加强对居住在社区的党员干部的监督,努力建设和谐廉洁社区。二是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着力提升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三是加大基层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掌控行政审批权、执法管理权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严格执行问责制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集中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坚持创新与落实并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充分发挥制度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提升和带动作用。

 

    1、认真抓好新颁布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修订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省委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办法和措施。这些法规制度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奠定了基础,对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贯彻执行。

 

    2、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十项制度”的实施效果。从巩固、提高、深化上下功夫,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十项制度”的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严格民主选举,完善监督流程,抓好监委会成员的报酬落实和培训提高,确保依法规范运作。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要继续推行廉情公示、廉政质询、群众评议等做法,进一步强化述廉效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要加强审查复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报告内容全面、真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坚持“凡提必考”,严格考试管理,逐步将所有拟提拔干部纳入“考廉”范围。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进一步抓好向县区四大班子延伸,形成快速处理初信初访和“点名接访、限时回访、定期下访”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今年要在市、县两级稳步推进,要加快采购管理系统建设,不断规范业务流程,拓展采购范围,逐步向国有企业延伸。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今年要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招标规范、补贴到位、配送及时,确保公开透明运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要在人员调配管理、案件主办人、案件评查等方面继续探索创新,及时组织查处发生在基层的违纪违法案件。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接待标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接待行为。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要在各县区全面推开,强化工作措施,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推行效果。

 

    3、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今年省纪委六次全会重点肯定的三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的便民服务和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两项制度来源于我市。今年,对我们自己创新推行的便民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落实责任制“五书两册”等事关全局的几项制度,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深化提高。要再接再厉,系统谋划,继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注重解决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注重解决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急需的问题。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好经验,要组织专门力量总结提炼、择机推开。

 

    4、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健全制度执行的教育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健全制度执行的责任机制,形成推进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健全制度执行的督查机制,加强对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健全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担负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一步加强廉政监察,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全局,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体现到反腐倡廉工作思路谋划、政策制定、任务部署和措施落实等各个方面。继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探索乡镇纪律检查机构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规范未派驻(出)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结合今年党委换届,做好纪委换届工作,选好配强班子。扩大纪检监察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秉公执纪、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新安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章来源:安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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