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纪委为党员干部过年把好“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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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2012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六个严禁”“四个坚决”: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严禁党员干部酗酒滋事和参与赌博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驾驭公车;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坚决查处社会保障、失业救济、医疗救助、抚恤补助、扶贫救灾等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遏制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等各类事故发生;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节日期间的有关纪律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公车管理制度和铺张浪费等行为。凡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岚皋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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