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监察局强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保障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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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纪委监察局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正式启动以来,结合工作实际,从职能职责出发,重点强化三项措施,确保保障房建设达到“工程优质”、“进度有序”的预期目标。

一是派驻监察,落实监督。向保障房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监察组主任和监察员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干部兼任。监察组每月进行1至2次现场监督和动态监督,重点检查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纠正部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办事效率低下、人为设障掣肘等行为,特别是对怂恿群众阻挠施工、影响施工进度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二是建立台账,专项治理。将保障房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一个项目一张台帐表”的要求,紧紧围绕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环境评价、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实施、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和安全生产等环节,对保障房以及与其相关的19个工程建设项目都建立了工程台帐、实行动态得全程管理,确保政府投资安全、高效运行。

三是严肃纪律,强化保障。针对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难、群众阻工严重的问题,制定了《汉阴县关于党员干部在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加快发展中的几项纪律规定》,提出“六必须、六不得”的纪律规定;并明确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阻扰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的查处机制,即:由县效能办对干部进行约谈责成其立即整改,同时向所在单位发出交办函,要求单位主要领导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由县效能办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二次约谈;对依然未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启动“三停五不”程序,单位年终行政效能考核也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从而将外部监督落实到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上。止目前,共对家属阻挠干扰项目建设的12名在职干部进行了约谈,有效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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