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紫阳县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使政府采购更加高效廉洁,县纪委监察局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合力完善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及时更新完善目录。在原政府采购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最新的《紫阳县2011-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把政府采购项目进一步按货物、服务、工程分为三大类,重点加强对新增项目和市场价格变动大的项目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使政府采购目录的内容设置更合理、覆盖面更广、可操作性更强。
二是专人专项明确责任。针对县政府采购实际情况,根据其量大、面广、政策性强等特点,明确专人负责具体采购项目的登记、审核,涉及达到公开招标标准项目严格按法定程序公开招标;对采购单位实行联络员制度,要求采购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做好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资料报送、项目实施、报表上报、质疑答复等工作,共同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高效发展。
三是规范操作合法合规。根据财政编制的各单位年度采购项目计划,按照采购项目内容、标准及规模等,实行采购前提前介入,采购中现场监督,采购后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将监督贯穿于全过程。重大招标活动,邀请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送达、开标、评标过程、定标结果进行全程监督,细化了采购手续,规范了相应的操作程序,确保采购程序与行为合法合规。
四是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对政府采购项目建立序时档案管理制度,预防采购单位规避公开招标、化整为零,从源头上把好采购关,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对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全过程参与监督。该县还以推动电子化采购为契机,县政府网站开通了网上政务系统,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及时在网上公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
文章来源:紫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