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岚皋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之以恒狠刹“五股歪风”,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两个责任”。县委及时审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与各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和跟踪督办机制,将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纳入了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职责定位,夯实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转”要求,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真正把监督责任落到了实处。
深化案件查办,坚决惩治腐败。突出案件查办主业主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开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定期巡回基层下访。制定出台了《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对科级领导干部案件线索,实行专人管理、集中排查、统一分析、集体研究、妥善处置。今年投资50余万元建成了全市最为规范的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区,新增设了1个纪检监察室,专职办案人员由原来的2人增至5人,抽调了2名优秀基层干部到纪检监察室上挂锻炼、跟班培训,加强了基层办案人员的培养使用。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违纪违法线索108件,转立案85件,结案8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5人,其中科级干部10件10人。初核数、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7%、66.7%、69.2%和37.5%。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强督促检查和惩戒问责,努力构建深化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岚皋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明确了报备审批程序和操作实施办法。下发了《关于狠刹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完善整治“五股歪风”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意见》,促进了全县整治“四风”和“五股歪风”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今年,重点对全县56个部门、8个乡镇2013年元月至2014年8月期间的经费使用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抽查、交叉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累计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75批次,检查单位180多个,餐饮娱乐行业70余家,车辆255辆。查处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处理科级领导干部4人。
严格教育监督,约束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的意见》,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在科级领导干部、村组社区干部轮训班上开设了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人民日报、新华社《内部参考》《国内动态清样》、省委《陕西信息》、中省纪检监察网站、省市纪检监察信息和《陕西日报》《安康日报》等媒体刊发了多篇党风廉政建设重头稿件。今年重点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汛防滑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建设项目68个、民生实事10件,查纠问题5个,立案2件,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监察建议24条。查处责任追究案件3件4人,对11个单位在评优树模方面进行了廉政否决。
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的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以及行政审批等工作。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监督制约更加有力,风险防控更加到位,党政主要领导可以集中精力谋全局,突出重点抓大事,实现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互动双赢。2014年,全县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数量明显减少,用人满意度明显上升,“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0%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节约资金1800余万元。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腐。始终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各村和城镇社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促进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改进评议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深入推进了作风建设。全县共受理群众点名接访71件(次),运用信访听证终结的办法妥善处理了信访案件5起,办案协作区办理案件4件,6名新提拔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针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公房管理以及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完善实施细则和查处追究办法。及时牵头或参与制定了《岚皋县“为政不为”问责办法(暂行)》《党政机关制式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10余项制度规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了制度的刚性运行。
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职能。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整合,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对牵头和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进行了清理,由75个调整至10个,取消或退出65个。实行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派直管”。撤并县级部门纪委和纪检组,分别设置了党群、政府综合、农口、文卫、工交财贸派出(驻)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检查考核等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管理,实行分片负责、集中办公。通过对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形成了预防更有效、监督更到位、惩治更有力的“新常态”。在强化工作职能和方式转变的同时,积极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建立了周五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全面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