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加大涉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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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纪委监察局、县信用联社按照安康市监察局、信合安康办事处《关于对全市涉政清收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对全市清收涉政不良贷款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严肃清收纪律,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清收,奋力扭转后进局面,确保顺利实现元月底前完成清收任务40万元以上和第一季度清收任务比例达到85%的目标。

 

    一是及时召开了2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传达学习市上《通报》和《通知》精神,积极与县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并查阅档案,确认市上《通报》中公示的全县拖欠信用社贷款的8名干部除4人现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另有3人现为一般干部,1人现为社会自然人。二是再次对全县党政干部涉政不良贷款花名册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联审,确认目前实际身份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95人,涉及不良贷款125笔余额178.86万元,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不良贷款24人30笔余额29.36万元(清理出县信用联社原未认定为副科级以上干部20人26笔不良贷款余额20.66万元),现已收回副科级以上干部不良贷款21人27笔28.36万元,占比96.6%。锁定目前全县尚有39名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涉政不良贷款共50笔95.92万元,其中王新监等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不良贷款共3笔余额1万元。三是组织对市上通报的8名干部当面进行约谈并召开了涉政不良贷款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催收工作会议,逐人逐单位制定还款计划,落实清欠时限和责任任务。会议当天,收回涉政不良贷款11笔10.06万元,其中单位3笔0.52万元、干部职工8笔9.54万元(其中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不良贷款5笔8.34万元),另3人当即承诺在1月20日前归还到位。四是对再次催收后仍无还款意愿的1名退休主任科员和1名一般干部,由县纪委监察局和组织人事部门及其所在单位对其采取了停薪措施,由县信用联社冻结其工资;对长期离职在外务工的一般干部,积极与其家属联系,讲清政策,晓以利害,督促制定还款计划,其家属主动将工资卡交由县信用联社逐月扣还其不良贷款。五是县纪委监察局对其负责人已做出还款承诺和制定还款计划的欠款单位,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积极督促其按时还款,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严明组织纪律促进清收进度。六是县纪委监察局和县信用联社及组织、人事部门抽调6名干部组成2个清收工作组,从1月4日起,采取以涉及不良贷款党政干部所在单位为平台集中组织清收,通过召开催收工作会议,宣传还款优惠政策,讲清清收工作纪律,逐人进行当面约谈,确认债务清偿主体,下发《涉政不良贷款再次催收通知书》,督促制定还款计划,落实清欠时限,明确其单位负责人为督促还款第一责任人等措施扎实开展清收工作。对在1月20日前仍未主动还款的干部职工,将参照“五不三停”措施,交由所在单位逐月扣发其工资,直至还清为止,确保党政干部不良贷款在春节前全部清收到位。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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