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工作制度全面落实,2010年以来,镇坪县从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入手,强化六项举措,积极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
专题研究抓部署。及时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县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任务的全面落实。年初在县纪委召开的六次全会上,把初信初访工作纳入到信访举报工作中的重点来安排,县纪委书记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初信初访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协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工作人员参与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
建立机制抓联动。坚持从制度上促进初信初访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每周确定一名领导带班,负责群众接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首办责任机制,完善《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追究制》,专人负责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建立健全分类负责机制,对初信初访件实行分类办理,一般信访件实行办理承诺制,由专人办理,向信访人承诺办结时间并回复。在落实初信初访工作中,强化初信初访工作与点名接访、便民服务、包村入户、首问负责制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的相结合,全县逐步探索建立了初信初访快速处理的联动机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真正达到了快速接访、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快速报告的目的。
深入调研抓推行。围绕“如何深化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初信初访工作机制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围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惩防体系的健全完善,精心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撰写了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调研文章,为全面深入推行初信初访工作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扎实抓好了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示范点建设,通过抓点有效带动了全县初信初访工作的落实。
强化检查抓督促。为确保信访工作机制得到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初信初访工作,提升实施效果,县纪委先后抽调2个工作组,对全县贯彻落实初信初访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各镇党委政府站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扎实抓好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的落实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明确了纪委书记为组织协调第一人,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了机制落实到位。
快速办理抓落实。制定了快速处理初信初访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组,对来信来访做到了及时登记,及时受理,及时交办,快速处理。对初信初访案件实行“五定”,定一名包案领导、定工作任务、定具体责任单位、定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限,切实把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认真督促办理下转要结果信访案件工作,确定案件主办人和督办人,进行及时跟踪督办,确保了初访案件及时办理,限期办结。止目前,全县共处理初信初访案件45件。
严格责任抓考核。县纪委将初信初访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办理初信初访工作不力,导致信访人屡诉屡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关人员两年内不得被提拔重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