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纪委监察局大胆创新、积极实践,探索建立了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2007年,市纪委在全市推行这项工作,6年来市县纪委监察局共回访教育547件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省纪委的好评。
一、领导高度重视。回访教育工作是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一是把回访教育工作写进纪委全会的工作报告,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各级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回访教育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对重点的回访教育对象领导亲自参与,必要时亲自和回访对象谈话。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在实践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办法》,对回访教育对象、回访内容、回访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使《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确保回访教育工作有章可循,使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年初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帐,实行销号制度。按照谁处理谁回访的原则,市县纪委给相关责任单位发函督催,夯实工作责任。回访结束后建立规范齐全的档案资料。
三、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做好准备工作,有的放矢,确保回访教育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熟悉案情,包括被处分人的错误事实、定性意见、违反的党政纪法规,以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二是通过单位党组织,单位领导,被处分人的服务对象,和被处分人工作联系紧密的同志及其家人座谈了解其思想、工作情况,有哪些进步和突出的表现,是否有新的违纪问题发生,了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了解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对其思想教育、帮教谈话以及本人正当要求的解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的开展回访教育。
四、因人而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人为本,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对受处分后,产生自卑、自弃心里的,要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通过帮扶的形式,给他们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让他们走出逆境,走出阴影的笼罩,重新树立工作生活的信心。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和一些合理的需求,尽力协调解决,不能另眼相看;对那些认识错误不到位的,对组织的处理有怨言,一方面要进一步作好政策法规解释,一方面要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如白河县冷水镇刘某受到纪律处分后,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了错误的人,单位一定会嫌弃他,产生了自卑心里,不愿意和人接触,思想消极,情绪低落,针对这一现状,镇上安排他包挂该镇全家村,并由镇上主要领导联村,作为他工作上的坚强后盾,一年后,为村上修通了通组公路,各方面取得很好的成绩,得到领导肯定,村民赞许,刘某恢复了自信,工作上变得更加积极努力。
五、树立典型正面引导。对受处分后,能够深刻认识并彻底改正错误,努力工作,表现突出的,积极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让受处分人看到希望。如汉滨区新城办主任李某因村民自焚事件受到责任追究,市监察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李某受到纪律处分后,并没气馁,而是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更加积极地努力工作,我们在回访中掌握了这些情况后,积极向其主管部门如实转述有关情况,解除处分后,该同志被任命为汉滨区新城办的书记。白河县原西营镇武装部长吕某,试用期内因失职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县纪委和所在单位联合施教,倾情帮扶,使其放下包袱,充分展示才能,再次得到组织和同志们的认可,又提拔到其它镇担任武装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