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坪县纪委监察局突出聚焦主责主业,夯实五项工作措施,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落实责任,争取领导支持。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先后3次专题召开会议部署纪律审查工作,专题研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并将纪律审查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二是夯实监督责任。县纪委先后20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纪律审查工作,重大案件由纪委书记亲自督办;重大重要案件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靠前指挥,亲自主办,保证了查案工作领导有力、推进有序。三是落实协调责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了办案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互通信息。
二是搭建平台,广泛收集线索。一是搭建信访举报平台。实行实名举报奖励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全面构建起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网络举报、来访举报“四位一体”的信访平台,畅通反映问题渠道。二是搭建研判排查平台。县纪委印发主体监督责任研判方案和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村排查整治方案,采取全面研判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全县所有镇部门开展了一次全面体检。三是搭建线索移送平台。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会议,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执纪执法单位的联系,及时搜集移送党员干部打牌赌博、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线索。
三是实施改革,充实执纪人员。一是实施内设机构改革。整合优化县纪委监察局内设室,在2014年增设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通过多方争取,2015年单设了县纪委信访接待室,并选派业务精、素质硬、作风实的干部担任室主任。二是实施“统派直管”改革。全县撤销了25个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归口设立6个派驻纪检组,每个派驻纪检组负责6至8个部门,联系4至5个中省驻镇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三是实施镇纪委单设改革。全县7个镇纪委全部实行单设,选配了6名优秀副镇长、1名优秀镇纪委副书记任镇纪委书记、选配7名高学历优秀年轻公务员任镇纪委专职委员。
四是完善机制,提升审查质量。一是完善培训提能机制。集中开展“以案代训”,综合培养干部业务技巧,组织全县60余名纪检干部集中开展理论培训、查办案件实践培训。全面推行“上挂下派”制度,共选派6名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二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将纪律审查工作任务划分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实行县纪委常委联镇、机关干部包案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督办台账,销号管理。三是完善考核追责机制。制定出台《镇坪县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镇坪县纪委监察局重点工作约谈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定期约谈。今年以来,对办案数量靠后的3名镇党委书记、3名镇纪委书记实施了约谈。
五是突出重点,强化执纪问责。一是突出执纪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以及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扶贫救济、退耕还林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二是突出规范办案。率先在全市建成了7个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候谈室,将实现县上统一视频监控。对各镇纪委高标准配备了办公电脑、执法记录仪等14项专用办案设备。三是突出震慑效果。对于各级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立案或处理后,第一时间在县纪检监察网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全县发文通报,提升了震慑效果。
截止11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业务范围内群众信访举报82件,转立案59件,结案5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100%、173%、181%、103%,其中处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5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4人。其中,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38件,处分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