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2016年严查违纪违规问题239件2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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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纪委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将执纪审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整合力量、深挖案源、创新机制,实现了执纪审查工作新突破。2016年,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60件,初核403件,立案2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3人(科级干部24人),其中轻处分250人、重处分43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7人。办案总数再创历史新高,连续两年突破200件,位居全市十县区之首。

一是整合力量,切实增强办案合力。推行片区纪工委制度,将29个镇办划分为5个片区,成立5个片区纪工委,分别由5名区纪委常委兼任片区纪工委书记,纪工委根据执纪审查工作需要,统筹调配片区内纪检力量,在对发案镇办提供人力支持的同时,进行全程业务指导,帮助分析案情,提出指导意见,协调排除阻力,有力促进了案件快查快结。坚持实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对受理的案件,根据不同性质,结合各室部职能,确定主办、协办责任室部和责任人,让每个室部、每名干部都参与办案工作,形成齐抓共管、聚力合围的“一盘棋”工作局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结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继续整合委局机关内设机构,将更多的人员力量向执纪办案一线倾斜。截止目前,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从事执纪办案岗位的干部人数占到了总编制人数的80%以上。

二是拓宽渠道,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每一个问题线索都做到严格审查、深入研判,确保不放过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与审计、财政和公检法等机关加强日常协作,及时互通信息、互相移送问题线索。2016年,区纪委先后从公检法等机关收集问题线索46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10.3%。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结合巡察和明察暗访,主动深挖问题线索。先后通过巡察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71件,其中立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通过明察暗访发现疑似问题线索11件,经核实后立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三是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办案水平。坚持以“三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改进和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推进纪检干部专职化。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镇办纪检干部专职化的通知》,对纪委书记分工和纪检干部配备提出明确要求。截止目前,29个镇办纪委书记全部达到专职化要求,并全部配备了1-2名专职纪检干部。推进办案场所标准化。协调资金200余万元,指导29个镇办全部建成了标准化谈话室,并为镇办纪委配齐了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等办案装备。同时,建成并开通了案件信息传输及办案谈话室视频监控内网系统,实现了区、镇办间案件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对镇办谈话室使用及谈话情况的远程监控。推进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镇办案区审制度,对镇办上报的案件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案件质量达标。建立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对批转案件实行跟踪问效,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限期督办,保证案件及时办结。同时,通过召开培训会集中授课、抽调镇办纪检干部跟案学习、印发案件卷宗装订目录范本等措施,加强对镇办执纪审查工作指导,镇办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四是创新机制,全面加强办案保障。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年末统一对办案有力的镇办纪委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将办案工作与干部提拔和职级晋升挂钩,对办案工作突出的干部优先向组织推荐使用。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开展执纪审查、“三化”建设、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2茬次,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46份,对工作滞后的17个镇办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的1名纪委书记给予诫勉谈话。建立办案人员培训机制。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1期,受训260余人;选派4名年轻优秀干部到省、市纪委上挂锻炼;组织48名纪检干部到江西纪检监察井冈山培训中心接受专业培训;从镇办纪委选调6名干部到区纪委跟班学习。建立办案监督机制。制定下发《关于严肃纪检案件办理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办案纪律进行了重申,并建立办案回访机制,采取函询、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方式,对办案人员廉洁文明办案情况进行调查回访,凡是回访中发现办案人员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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