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出台“四个三”机制着力构建符合县域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
打印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县域治理能力水平,今年元月,岚皋县委1号文件印发《关于用好“四个三”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抓实从严治党三个责任清单为基础,直管县镇村三级监督体系,织密县委县纪委和各级党组织三层督查网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类考核评价机制,从县域层面构建符合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

一是抓实三个责任清单。一是抓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压实各级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等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推动、教育监管等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督查检查、接受监督等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党委(党组)扩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二是抓实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按照县、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维护党纪党规、权力运行监督、正风肃纪、纪律审查和自身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履职、担当有为。三是抓实各级党组织问责清单。建立问责清单,强化问责清单的日常运用,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主动担负起问责责任,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是直管三级监督体系。一是县级抓好“统派直管”。巩固深化“统派直管”改革成果,持续推进派驻监督规范化建设。落实系列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组到各归口派驻单位轮流坐班、驻点巡查等监督方式,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专”的职能和监督“探头”作用。二是镇级推行“单考直管”。推行镇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单独考核、直接管理。将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比例统一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使用,注重从实绩评价、社会评价和领导评价等方面对镇纪检干部进行考核,强化监督执纪工作实效在考评中的占比。三是村级落实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镇纪委直管”。实行村(居)民监督委员监督业务由镇纪委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直接监督。落实好监委会主任和委员待遇,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能上能下、考核考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村监委会成员敢监督、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织密三层督查网络。一是县委加强定期巡察。坚持每年开展政治巡察,实现两年一次全覆盖。深化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切实用好巡察成果,抓好巡察“回头看”,提高巡察威慑力。二是县纪委加强督导监察。围绕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察问责力度。三是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检查。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早处置,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四是强化三类考核运用。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构建客观科学、务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党员干部廉政考核。注重运用执纪监督结果,在干部任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把牢廉政考核关口。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表彰奖励与惩处诫勉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系统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五是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制定出台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提名考察操作办法,分层次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与使用提供基础和依据。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梯次培养和关怀机制,坚持把紧入口、畅通出口,大力培养充实优秀年轻干部,增强队伍生机活力。严格督查问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三”机制不力的,及时提示、告诫、建议或诫勉谈话。问题突出的,严格问责,一抓到底。


上一条:《陕西新闻联播》头条播出《黄氏家规:修身立德风正行远 先辈教导代代相传》
下一条:汉滨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2016年严查违纪违规问题239件293人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