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五严格”反对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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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就严肃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等方面采取扎实措施。

严格执行规定。坚决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反对“大手大脚”行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财政预算一经县人大审定后,严禁各单位随意调整和扩大开支范围,擅自突破预算,提高开支标准,无纪律无原则超预算开支。

严格财经纪律。各单位的所有资金必须由其财务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控制和规范银行账户,各单位若有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一经发现先停职待查,再严肃处理,依法依纪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种类、用途、审批等监管,严格资金拨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严格干部管理。单位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全面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大力倡导节水、节电等低碳环保行为,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格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司法机关等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做到财政资金分配和支付运行到哪个环节,监督制约就跟踪延伸到哪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安全、高效。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惩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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