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向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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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办婚礼讲排场、比阔气,看谁有钱,事情办了人累半个月,现在国家对这些事情有了规矩,估计要不了多久,社会风气就变好了”,平利县兴隆寨村一位村民代表在座谈中谈到,这是平利县对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措施的一个掠影。

2014年,平利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推出三大举措,力治婚丧嫁娶喜庆事宜不正之风。

严查婚丧嫁娶信访举报,正面打击不良风气。洛河镇某村主任陈某,在家中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收取礼金3万余元,被群众举报后,县纪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对收取的服务对象的礼金予以退还;城关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同样因大操大办儿子婚礼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两个案件查处后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为平利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震动,街面上婚丧嫁娶风气明显好转。

编写大操大办典型案例,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平利县纪委深入挖掘典型案件发生的根源,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对案件信访核查、立案、查结、处分全程了解,以村干部大操大办行为解析,编制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案例,在全县各部门和11个镇开展的廉政党课中进行宣讲,使全县党员干部从中收到启发和教育。

亮“红线”,为党员干部行为立“标准”。为规范党员干部对于身边的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平利县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9个严禁”的行为,使全县党员干部庆生祝寿、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参军就业、子女满月等有了一个“红线”。同时为方便监督和操作,具体明确了结婚宴席不准超过15桌、丧事办席不准超过20桌的数量,使党员干部在处理社会“人情”中遵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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