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日前,白河纪委、监察局依就参与房地产开发问题下发文件,明确提出严禁领导和干部职工参与房地产开发,给全县领导和干部职工打“预防针”。
文件要求,土地审批和城市建设、规划审批部门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对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示训诫或党政纪处分,并追究审批部门的责任。
文章来源:白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