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平利“创卫”工作已经进入组织实施阶段,重点是开展出租车行业整治、违章建筑拆迁、“四乱”(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倒乱泼、乱贴乱画)综合整治、“六小行业”整治以及广告牌匾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的有效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严明“创卫”工作纪律的通知》。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支持、配合县双创办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带头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卫”工作的要求和通知精神。
二是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为违法违规人员向执法部门打招呼说情。凡打招呼说情干扰依法处理的,一律给予警示训诫,并由说情者支付相应的行政处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和快速查处机制,属科级领导干部说情的,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双创办”举报,举报电话:8411065、8428945;属股级以下干部说情的,向部门纪委或纪检组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快速查核,严肃处理。
四是公安交警、城建监察、交通运输、环卫环保、卫生监督、工商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既要敢抓敢管,从严查处,又要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确保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卫”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平利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