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纪委对公职人员驾车交通违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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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监察局、县三创办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公职人员道路机动车辆违法行为,营造城区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整洁的市容市貌,促进全县“三创”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县监察局、县三创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职人员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交警大队每月5日前,将查处的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公职人员、单位名单及违法实事上报县监察局和三创办,由县纪委效能办依据其交通违法情节,予以警示训诫、党政纪处分等责任追究。

 

    城区交通专项整治工作自7月5日开展以来,共查处道路机动车辆违法行为95起,涉及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交通违法30余起。县纪委办、县三创办对违章车辆进行了通报,县电视台对部分违章车辆进行了曝光,对受到通报的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将扣减车辆所属单位三创考核分值;对公职人员驾驶车辆被通报的,除依法处理外,同时扣减所在单位三创工作考核分值;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三创纪律规定对涉及车辆违章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破解机动车辆在城区内乱停乱放、超速行驶、乱调头、乱鸣笛等顽疾。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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