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以严格的纪律贯穿县乡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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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石泉县召开动员会,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元月集中开展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乡镇换届要保证6月底完成;县委换届9月底完成。会议强调搞好这次换届工作,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对于石泉未来发展、对于凝聚各方力量、对于实现“十二五”的奋斗目标至关重要,是基础之基础,保证之保证。要以严格的纪律贯穿于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县委书记马晓旬马晓旬说,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关于严肃换届纪律重视之高、要求之严、督查之多、追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严肃换届纪律已经成为各级领导一再重申、反复强调的话题。他要求组织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换届工作全程监督;宣传部门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始终绷紧换届纪律这根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保持风清气正。一要严肃教育。把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告知领导干部、选举人员和代表,实行换届纪律 “双承诺制”,加大违反换届纪律案件通报,警示教育干部,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二要严格监督。加强民主监督,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对新提名人选,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三要严厉查处。对换届中违规违纪者,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顶风作案者,从快从严、重点查办;对换届风气不好,惩治违纪不力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红星就换届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作了安排部署。他说,全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工作即将陆续启动,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工作安排部署上来,把这次换届作为“政治工程、发展工程、保障工程”,围绕“形成一个报告、选出一个好班子、营造一个好氛围”三件大事,突出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三项关键措施,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平稳有序推进。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杰就换届纪律作了强调,中、省、市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部署后,县上及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带头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一是严禁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二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三是严禁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第四,严禁违规用人。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严禁干扰换届。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乡镇换届结束后,县上将及时组织考核,看教育预防的深入程度,重点看广大党员干部对换届纪律的知晓度;看监督措施的落实程度,重点看换届选举期间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的测评情况;看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重点看满意度调查测评中对换届风气的评价情况。要适时通报换届风气的考核结果,对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予以批评,出现严重问题的还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严格考核,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程达斌就围绕当前的热点、焦点和“兴奋点”,加强县乡换届选举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积极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抓好整改,把为民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县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换届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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