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程项目的廉政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近日,县扶贫办与广货街镇沙沟村3座便民桥的施工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同时还签定了廉政合同。《廉政合同》对于工程投资方以及承建方的廉政建设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权利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廉政合同》明确规定: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承建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投资方赠予或提供非工程范围的钱、财、物,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宴请、娱乐活动,为投资方及配偶子女工作、生活、学习等提供方便;投资方除不得索要或要求承建方提供以上便利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承建方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和推荐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对于双方违反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廉政合同》的签订,保证了扶贫便民桥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干部廉洁自律,杜绝了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预防了职务犯罪。
文章来源:宁陕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