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要求,把这项事关陕西秦岭乃至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岚皋县纪委监委四举措全力助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问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成立领导小组,夯实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组负责人为成员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问责工作组。明确各室组责任分工,及时汇总分析、研判工作情况,密切协作,积极作为,确保整治问责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专项台账,跟踪督导核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渠道掌握问题线索,重点收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包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快查快结,形成专项工作台账。同时,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对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办理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加强问题线索梳理移送,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对中省市交办和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上报核查结果。
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以“最严肃的问责”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坚决贯彻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坚持应查尽查,有责必追,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责问题、“慵懒散慢虚”作风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力度,做到点名道姓、见人见事、不留情面。2017年以来,该县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公开通报曝光2件2人,达到了通报一事规范一域,通报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六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络沟通机制,聚焦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对县直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判整治成效和问题,对推进不力的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确保排查到底、处理到位、责任落实。(岚皋县纪委监委)